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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0 16:22:09 浏览次数:664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195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被认定的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三、评估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事项,对标年度评估内容(附件2至5)组织开展自评,并于9月2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9月6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二)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三)听取汇报。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负责人关于年度工作的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查看现场。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实地考察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的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反馈意见。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根据政策待遇兑现情况,按规定取消、终止或责令评估对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0756-3922936

0756-3922938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

6号楼4楼402室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经办机构)

0756-2518856

香洲区教育路24号一楼4号窗口

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金湾区经办机构)

0756-7221079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3楼306、307室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经办机构)

0756-2782456

0756-2782478

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二楼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办机构)

0756-3389885

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区8楼828室

 

附件:1.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单位名单

2.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申请表

3.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 年度评估自评表

4.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培养学员花名册(模板)

5.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单位名单.doc

附件2: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年度评估自评表.doc

附件4: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培养基地学员名单(模板).xls

附件5: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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