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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参评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的通知

资质认定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适用区域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金湾区(高栏港),金湾区,横琴,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新区,斗门区,保税区
截止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126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参评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广东专利奖的条件及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二、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要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完成,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进入页面后,请选择页面右侧“推荐服务”,然后点击“省知识产权阳光平台(专利奖业务)”;或者通过以下链接直接进入:https://amr.gd.gov.cn/zscq/login。首次登录平台需自行注册,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按平台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广东专利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24:00,逾期申报系统关闭。

三、通过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单位,需撰写一份3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并于4月17日下班前报送我局邮箱。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的,请于4月22日前填报表格(附件2)向我局备案。(邮箱地址: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

特此通知。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锐娣,2622289;麦伟雄,2622019)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基本情况(其他渠道申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