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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10:20:30 浏览次数:445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39号)、《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被认定且在资助金发放期内的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附件1)。

二、考核周期

“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评估周期分两批(详见附件1),第一批考核周期: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第二批考核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三、评估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事项,对标年度评估表(附件2至6)内容组织开展自评,并于9月20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9月26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二)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三)听取汇报。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主持人(负责人)关于年度工作的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查看现场。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实地考察“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的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反馈意见。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根据政策待遇兑现情况,按规定取消、终止或责令评估对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0756-3951039

0756-3922936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

6号办公楼440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0756-893580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

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84号窗口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经办机构)

0756-2518856

香洲区教育路24305

珠海市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金湾区经办机构)

0756-7221079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

中心C13306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经办机构)

0756-2782456

0756-2782478

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二楼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办机构)

0756-3389885

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8828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单位名单.xls

附件2: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4: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5: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6:2024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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