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珠海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简要

  •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

  • 行业类别:

    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环保社会团体

  • 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7.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研究制定期间,已通过评审、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仍可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有关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渠道参加认定。
    (二)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
    2021年度我市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见附件1)执行。

     

  • 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按照系统指引进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网上申报,并通过系统导出生成《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须参照《2021年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初次职称认定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准备材料。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纸质材料报送人员扎堆聚集,请各申报人通过单位指派专人报送材料,无特殊情况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 项目来源: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036195,0756-2250522联系人:林煜玲 曾祥艳 顾妍 黄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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