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珠府函〔2025〕124号
时间:2025-08-05 10:43:15 浏览次数:26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我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情况,现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包括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所辖行政区范围(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二、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区段基准地价、商业用途路线价。具体以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区段)范围及价格表予以公布。
三、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住宅、工业、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等六类,估价期日为2024年1月1日。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征收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办公用地为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公用设施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所示: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地价内涵
项目 | 香洲区 | 金湾区 | 斗门区 | 万山海岛 | |
商业用地(S)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2.0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40年 | ||||
商业用途路线价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2.0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40年 | ||||
标准深度 | 标准深度12米 | ||||
住宅用地(Z)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2.5 | 2.2 | 2.0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70年 | ||||
工业用地(G)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1.0 | ||||
价格类型 | 地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50年 | ||||
办公用地(B)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3.0 | 2.0 | 1.5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40年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F)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1.5 | ||||
价格类型 | 平均楼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50年 | ||||
公用设施用地(W)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三通 | ||
设定容积率 | 1.0 | ||||
价格类型 | 地面地价 | ||||
使用年期 | 50年 |
注:1.五通一平是指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
2.三通指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机关团体用地(0801)、科研用地(0802)、文化用地(0803)、教育用地(0804)、体育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0806)、社会福利用地(0807);
4.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供水用地(1301)、排水用地(1302)、供电用地(1303)、供燃气用地(1304)、供热用地(1305)、通信用地(1306)、邮政用地(1307)、广播电视设施用地(1308)、环卫用地(1309)、消防用地(1310)、水工设施用地(1311)、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等用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图件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zhuhai.gov.cn/)公布和查询。
六、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级别价格表
2.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级别范围与价格
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各用途土地区段范围与价格
4.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商业路线价格表
5.商业用途建筑物地上楼层修正系数表
6.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附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珠府函〔2025〕1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