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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的通知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对通过材料评审的项目开展下一轮评审工作,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现定于9月22日、9月23日开展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一)市新型研发机构资质认定(专题一)、市重点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题三、专题四)进行实地考察;

(二)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补助(专题二)进行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回执》(简称《实地考察回执》,见附件3),盖章扫描后于9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zhskjfzcjh@163.com(邮件标题须标明:申报单位名称+考察回执)。如实际地址与实地考察名单(附件1、附件2)所列地址不一致,请注意详细填写考察地址,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二)申报单位准备1间可容纳10~15人左右的会议室,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供专家组现场查阅(专题二一式五份、其它专题一式三份,可沿用材料评审阶段的申报材料)。材料不限装订形式,可参照项目申报阶段排版要求,仅需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与加盖骑缝章。

(三)各单位需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三、其他事项

(一)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项目具体考察路线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实地考察回执》联系人。

(二)专题二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补助项目,在考察现场同步开展答辩评审。

(三)考察期间,不拍照、不赠送礼物、不互换名片。

四、业务咨询

 琦  联系电话:2550054

 洋  联系电话:2113992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实地考察名单.xlsx

附件2:2026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补助项目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名单.xlsx

附件3:2026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回执.doc

附件4:2026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专家组实地考察主要内容.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