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适用区域 | 金湾区 | ||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推动形成有效投资,现就国家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根据《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详见附件1),国家已启动2026年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的申报,本批次项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积极参与,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本次政策的落实,有力缓解区内经营主体融资压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衷心祝愿全区企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二、支持内容
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即日起启动第一批次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
三、支持领域
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细分领域可电话咨询属地政府联系人)
四、基本要求
1.企业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企业项目建设内容属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范畴且符合支持方向,不得为纯新建项目;
3.企业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已在银行获批贷款且项目在建等。
五、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访问门户】登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官网kpp.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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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项目单位完成账号注册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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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登录】项目单位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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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填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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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审核】提交项目信息,等待主管部门审核
六、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三灶镇 谢海欣 0756-6369116
红旗镇 张 巍 0756-7791034
南水镇 汤镇源 0756-7711817
平沙镇 梁 俊 0756-7266312
金湾区发展改革局 李巧玲 0756-7262085
附件:
1.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wps
2.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申报操作指引(项目单位).doc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