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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运营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11:43:11 浏览次数:899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第10/2024号执行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附件1),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运营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合作区注册并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

二、奖励标准

对经国家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自授牌年度起,给予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

三、申请及资金拨付程序

(一)申请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

2.申报网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26476219072630784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2);

(3)平台获得国家科技部授牌的相关证明资料:官方媒体报道、揭牌证明文件(含照片、视频等)等。

(二)审核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公示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已申请补贴的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四)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拨付扶持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尽早填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申报采取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系统申报。纸质原件材料请申报单位留存备查(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2550083、0756-2539458

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756-8841172

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该申请表勿直接填写,请在系统填报后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运营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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