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申报预通知
时间:2024-01-09 09:41:55 浏览次数:2758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期拟启动相关申报工作,为提升工作效率,便于申请单位和个人了解政策申报内容、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现就申报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计划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中旬至2月底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1.2023年6月30日前在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或迁入,且申报年度(2023年)在合作区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或机构;
2.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
3.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根据《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号),用人单位应符合实质性运营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2.在合作区实际工作,工作地点在合作区;
3.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且有效期覆盖申报年度6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签订);
4.2023年度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须包含2023年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三、申报对象
在符合上述“(二)申请人条件”规定的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端人才
1.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该类人才将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开展认定);
2.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
(二)紧缺人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2.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3.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四、申报材料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需扫描原件,要求清晰完整,一份材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交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工作地点、签署日期等信息,不应缺失或遮挡;提供电子劳动合同者应同时提交存证报告。
(三)紧缺人才相关材料说明:
1.学历型人才应提交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人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全部页面)、职称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考试报名表(或成绩查询网页截图)(非考试的无须提供)等证明材料;
3.技能人才应提交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结果截图(截图页面需显示网址)。
五、申报咨询
(一)人才方面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756-2996500、0756-2996564
(二)税务方面咨询
联系电话:12366
具体申报时间、申报条件以最终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度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提交材料明细(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