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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和扩大小升规企业贴息支持范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14:43:04 浏览次数:2535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各有关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 号)精神,结合“四位一体”融资扶持措施,现就做好拓展中小微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和扩大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贴息支持范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

本次拓展企业使用转贷过桥资金范围涉及的资金来源、运营机构、运作方式以及使用流程等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以下简称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事项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打通转贷过桥资金池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承办机构)、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贷过桥资金管理机构)建立资金池管理制度,打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过桥资金池,实现互通互用。

(二)增加转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公开征集新增转贷过桥业务合作银行,确定后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和珠海政企通平台发布,供企业选择办理转贷过桥业务。

(三)降低转贷过桥业务费用。企业在合作银行新增转贷过桥的,使用不超过3天的按使用资金金额的1‰收取费用,三天(含)之内为一次,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超出部分按照0.4‰/天的标准收取费用。

(四)受理业务单位。有转贷过桥业务需求的企业可向珠海华金普惠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合作银行申请办理。

二、扩大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贴息支持范围

2019年至2021年“小升规”中小工业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的贷款,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中小企业划型及补助申请流程按照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名单给银行,及时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已于2022年1月至5月发放贷款的项目可在6月底前补办备案手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发布通知、短信提醒等方式,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讲、融资辅导等活动,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和享受利息补助,纾解企业资金困难。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做到专款专用。银行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给予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二)本通知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珠工信〔2019〕531号文到期后,本通知有关项目可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银行贷款的企业在贴息申报期内申请。

(三)本通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泽楠、杨国安;联系电话:2219303、2250183、18826921177、13326628928)

 

 

附件:《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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