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
| 发文字号 | 粤科函高字〔2024〕377号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市直属,金湾区(高栏港),横琴,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新区,斗门区 | ||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气候物联网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384家备案抽查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放工作,领取证书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公布名单
2.各地市领取高新技术企业纸质证书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