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补充公布广东省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科函高字〔2024〕377号
时间:2024-05-06 14:43:42 浏览次数:1523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大气候物联网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384家备案抽查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放工作,领取证书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公布名单
2.各地市领取高新技术企业纸质证书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