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8月26日 | ||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303 号)、《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14号)、《广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6〕16号),经各参加活动企业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我局核定了2026年珠海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四批)、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第四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第八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七批)补贴资金情况(详见附件)。此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七批的审核结果在8月6日至9日公示期间收到相关反馈意见,经进一步复核比对台账,对原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结合近期新增资料进行合并审核,重新汇总形成的第七批申请补贴公示。特此说明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
附表:2026年珠海市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第四批)补贴资金核定方案.xlsx
附表:2026年珠海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四批)补贴资金核定方案.xlsx
附表:2026年珠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七批)补贴资金核定方案.xlsx
附表:2026年珠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第八批)补贴资金核定方案.xlsx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2226863、215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