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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支持企业加快纳统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2-21 10:03:52 浏览次数:854 来源: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区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落实《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和经济总量,推动珠海高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现组织开展《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经济发展方向“支持企业加快纳统”条款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及《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系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对象

2024年1月1日之后落户高新区,并在落户当年纳入规上企业统计的工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13-43开头)。

(二)支持标准

1.对入驻5.0产业新空间,且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含)内完成月度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2.对入驻5.0产业新空间,且在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以上,6个月内(含)完成月度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3.对落户当年完成月度或年度上规的工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同一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报和奖补。

(三)资格条件

企业上规须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国家审核认定。

(四)申报材料

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场地交付确认书

4.“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审核认定文件

5.企业承诺书

6.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

7.信用报告(2024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

备注:

1.场地交付之日:企业与所属5.0产业新空间运营方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5.0产业新空间项目建设竣工之日之前的,场地交付之日以5.0产业新空间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5.0产业新空间项目建设竣工之日之后的,场地交付之日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

2.落户时间:即企业签订场地租赁合同落款时间。

3.完成月度上规时间: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国家审核通过的上一个月月末日期为准。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2025年2月20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跟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5年3月3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材料两份(按模板填写,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材料(自备移动储存设备)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发展科傅小姐处(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

联系人:傅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6823、3637865

附件:

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

3.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登记表

4.申报材料模板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支持企业加快纳统奖励资金申请表.wps

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4:申报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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