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香洲区,市直属,金湾区(高栏港),横琴,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新区,斗门区 | ||
| 截止日期 | 2024年01月26日 | ||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4号)的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品牌培育项目》,现予以印发。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企业申报方式为: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提交,同时将纸质版和PDF文件各1份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二、品牌培育项目:请于2024年1月26日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和PDF文件1份。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彭耀静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2137179)
附件:
附件3: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实施细则.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