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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1-05 16:01:23 浏览次数:464 来源: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3〕115号)(见附件1),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经济合作科(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三楼3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3〕115号)

2.2024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3-附件6)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陈捷,电话:2159812;张友明,电话:3808883)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3〕115号).pdf

附件:2.2024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3-附件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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