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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横琴,高新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
截止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各区(功能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9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406。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附件: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