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 2025 年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5-10-09 15:42:23 浏览次数:685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稳外贸决策部署,着力优化外贸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市商务局制定了《珠海市2025年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茜,2159885;王诗宇,2159876)
珠海市2025年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稳外贸工作部署,着力优化外贸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市外贸进出口稳量提质,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外贸企业出海抓订单、拓市场,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在珠海市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支持范围和标准:对企业实际发生的重点展会(见附件3)展位费给予不高于9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按单个标准展位9㎡计算),支持金额不超过4万元。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递交正式装订材料至珠海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楼综合服务厅16号、17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申报时间为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
(三)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将项目名称、用款单位和拟分配金额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本通知涉及扶持金额以实际安排数为准,同一项目取得的资助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同一年度已享受过同类别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在本资金支持范畴。
三、申报材料要求
参展企业材料需制作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展会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目录和页码,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封面加具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外币费用支出时已折算人民币的,以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依据;未折算的外币费用支出按2025年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一)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申请项目情况、所产生效益等(加盖公章)。
(二)项目单位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年1-9月单位完税证明、2025年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三)珠海市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事项)项目申请表和项目表(见附件1、2)。
(四)提供与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协议)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发票、付款凭证、含展位外观的彩色照片两张(不同角度,可见展位号或企业名称)等。申报资金企业需与展位付款单位及展位现场展示企业一致。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各有关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取、挪用及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违反财经纪律、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资金的单位,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其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指南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珠海市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申请表(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珠海市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表(开拓国际市场项目).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