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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商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分批次开展珠海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10:57:14 浏览次数:422 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2024年珠海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申报认定时间为9月14日-23日,拟优先对申报推荐广东老字号的珠海企业进行首批申报认定。第二批申报时间为10月8日-11月4日,各区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珠海老字号”评选及认定要求》(详见附件1),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辖区内历史底蕴丰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

(一)组织企业申报

各区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具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填写《珠海老字号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在企业准备材料过程中给予指导。

(二)择优审核推荐

各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企业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张)通过递送或寄送方式交至市商务局。市属企业及中央驻珠企业可通过其一级集团(总公司)并经其主管部门择优遴选,书面同意后向市商务局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解读

各区商务部门要主动和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负责做好对企业的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等有关方面的诉求。

(二)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各区商务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各申报企业要充分认识珠海老字号申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严格做好材料准备及推荐工作。申报企业要对自身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填报,对于提交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参评下一批珠海老字号。

(三)强化服务,积极指导

珠海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市商务局及各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各区商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企业可通过各区联系电话进行申报咨询与联络(联络电话详见附件4)。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陈奕帆,2222297;唐颖,2232286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赵博爽,2636635

市市场监管局:权超,2622105

材料寄送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51办公室

 

 

附件:

附件1:珠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珠海老字号”申报书.docx

附件3:各区商务部门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各区商务部门咨询联络表.xls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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