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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的通知

资金支持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
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各区政府(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11月15日启动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工作,已在申报系统申领第一笔(高级职称第一笔或第二笔)补贴的人才,可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申领续发补贴。

《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已到期失效,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将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暂停受理相关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后续将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续发申领指南.doc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