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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多子女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额度政策的通知

公告公示
发文单位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珠房金字〔2023〕21号
适用区域

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同时符合我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本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