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7月05日 | ||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能级,招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按照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现启动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所在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加强工作宣贯,认真组织申报,保障企业充分享受我省相关支持政策。
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2026年7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式两份)连同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外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外资管理科反映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2日
(联系人:曾磊,电话:0756-215982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二号楼5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