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被认定且在资助金发放期内的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三、评估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事项,对标年度评估内容(附件2至6)组织开展自评,并于9月4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具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9月11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二)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三)听取汇报。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主持人(负责人)关于申报工作的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查看现场。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的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反馈意见。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将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根据政策待遇兑现情况,按规定取消、终止或责令评估对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 0756-3951039 0756-3801910 |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 6号公共实训楼4楼402室 |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经办机构) | 0756-2518856 | 香洲区教育路24号3楼305室 |
珠海市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金湾区经办机构) | 0756-7221079 |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 服务中心C1栋3楼306室 |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经办机构) | 0756-2782478 | 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3楼 就业促进股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办机构) | 0756-3389885 0756-3613005 | 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区8楼828室 |
附件:
1.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单位名单
2.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申请表
3.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申请表
4.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自评表
5.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自评表
6.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1: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单位名单.doc
附件2: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3: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4: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评估自评表.doc
附件5: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自评表.doc
附件6:2026年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建设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