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省海上系列产业发展资金“补改投”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8-22 11:17:32 浏览次数:97 来源: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海上系列产业发展资金“补改投”实施方案(试行)》(粤自然资函〔2025〕573号)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海上系列产业“补改投”项目需求征集工作。
一、投资领域
“补改投”专项资金投向海上系列产业重点领域的产业化项目或企业,优先支持能形成国际国内领先的硬核产品,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能培育壮大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的涉海企业,具体包括:
(一)海上能源,包括海上风电、海洋能、海水制氢等产业领域。支持海上风电与“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支持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潮汐能等海洋能,以及海水制氢的装备整机制造、能源储能配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二)海上矿山,包括天然气水合物、海洋油气、深海矿产等产业领域。支持天然气水合物、海洋油气、深海矿产等海底矿产能源勘探、生产装备制造,智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化生产技术研发等。
(三)海上装备,包括海洋工程装备、海洋高端智能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牧场装备、海水淡化等产业领域。支持船舶、水下潜航器等海洋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具备防腐、抗压、耐低温、防附着等性能的海洋新材料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四)海上药库,包括海洋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海洋碳汇等产业领域。支持海洋源药品、疫苗、功能性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开发应用。支持海洋碳汇相关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五)海上数据,包括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大数据、智慧港口、海洋空天等产业领域。支持“陆海空天”一体化融合组网、海洋观监测、海洋数据获取传输存储和处理等系统开发、设备制造及产业化应用。
(六)大洋极地开发,包括深海极地探测、深海极地资源开发等产业领域。支持南极科考研究、深远海极地探测技术研发、航行装备制造及产业化应用,推进深远海极地物资服务平台、运维平台、科考共享平台、海上试验平台等平台建设。南极磷虾等深海资源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征集对象
重点投资在广东注册、同时符合下述标准的企业:
(一)符合上述所列重点海洋产业领域范围及具体投资方向;
(二)能够产业化,形成国际国内领先或市场前景较大的硬核产业。优先支持实现国产替代或解决卡脖子问题的产业,支持企业实现产品批量生产;
(三)能形成较大产能规模、销量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已有产品拓展产线、已有产品更新迭代;
(四)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的标杆企业。优先扶持拥有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的企业;
(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此外,满足上述(一)(二)条,且具备较强发展潜力的初创型企业也可列入投资范围。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此次征集的“补改投”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可进行直接投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优先股方式开展投资。本专项资金为支持广东省海洋产业发展,不得用于省外项目、生产线的建设。
(二)“补改投”资金投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占项目的股比一般不超过30%,且不作为第一大股东。主管部门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粤科金融集团可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向企业派出包括但不限于董监高等管理人员。
符合相关条件、有融资需求且愿意接受股权投资要求的企业,可与珠海市海洋发展局联系。
政策咨询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2628389
邮箱:zhshyfzjdc@zhuhai.gov.cn
附件:省海上系列产业发展资金“补改投”项目需求表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附件:省海上系列产业发展资金“补改投”项目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