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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珠府办函〔2026〕20号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1

编制《珠海市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五五”规划》

市自然资源局

2

编制《珠海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市应急管理局

3

编制《珠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编制《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编制《数字珠海建设“十五五”规划》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