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产业载体备案通知
时间:2024-01-03 10:51:37 浏览次数:358 来源: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推动空间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珠高〔2022〕47号),为充分发挥空间载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现组织珠海高新区2023年度产业载体备案工作。载体在完成年度备案且公示无异议后,可在2024年度享受《珠海高新区推动空间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相关政策扶持。
一、支持对象
高新区内的产业载体。
二、备案条件
产业载体场地应在高新区内,载体运营主体的商事登记住所、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内,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业载体的房地产权或 10 年以上运营管理权;
2. 所申报产业载体的建筑面积在 20000 平方米以上(以房地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
3. 积极配合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开展高企培育和管理工作。
三、备案材料
1.备案申报表;
2.载体营业执照;
3.税务关系登记证明;
4.所申报产业载体的房地产权或10年以上运营管理权证明材料;
5.所申报产业载体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证明材料(以房地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
6.企业信息清单(商事登记住所和实际办公场所应在同一载体)。
四、备案流程
(一)在线填报
企业负责人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113.106.103.75/#/home,按照申报对应专项,在线填报《备案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陆平台,登陆后需继续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首次登陆需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二)主管部门审查
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载体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通过。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备案申请进度和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备案申报表》,签字盖章并按照申报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交至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08室(接受快递送达,收件人:范毅,电话:0756-3636820)
五、时间要求
(一)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8日。
(二)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12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安排。由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1月16日期间交至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科技服务科
联系人:范毅
联系电话:0756-3626820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8室
填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联系电话:2602052、26020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高新区推动空间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珠高〔2022〕47号)
2.企业信息清单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3年12月28日
珠高〔2022〕47号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推动空间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