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11-06 10:22:50 浏览次数:465 来源: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斗门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根据《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文件精神,斗门区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纳税登记地在斗门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门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相关规定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项目
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二);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逾期系统关闭。
四、申报条件
请认真阅读《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及《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或根据“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的项目申报指引,申报不符合条件或超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请认真阅读《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或根据“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的项目申报指引,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
六、申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申报人(单位、个人)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在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关闭。
(二)斗门区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补正的,退回补正,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
(三)申报人在惠企利民平台上收到受理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在惠企利民平台上一键打包下载全部附件,将项目申报书与其他附件材料打印后,按材料顺序要求排版,申报人为企业时每一页均需盖公章,不必盖骑缝章,简单装订后送至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书面审核材料须带惠企利民平台水印,否则按无效申请退回,送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024年11月18日,逾期视为申请人放弃申报。
(四)书面材料可采用现场提交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采用邮寄送达的应在书面材料寄出后将单位名称、快递单号告知联系人:
受理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受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路50号304室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756-278312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注意事项
(一)请有申报意向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准备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受理及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申报书信息与佐证材料不一致,存在重大风险问题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申报人责任。
(三)申报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申报人责任。
1.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2.申报人近两年内因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
3.申报人被列为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6.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
2.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
3.申报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申报信息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756-2783126)
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斗门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docx
附件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申报信息表及相关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