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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广东优品购”和“食在珠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的通知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各活动商户:

为进一步加大促消费力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延长“广东优品购”和“食在珠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一、“广东优品购”活动、“食在珠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截止日期由2026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二、汽车优品补贴活动中,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5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

三、家电优品、地市特色优品、电子优品补贴活动和“食在珠海”餐饮消费券活动中,支付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销售发票(餐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不得早于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5月15日。其中,在《关于珠海市“广东优品购”与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衔接的公告》中另有要求的补贴品类,仍按该通知要求执行。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