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关于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资金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8-05 15:11:15 浏览次数:625 来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珠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珠高知字〔2024〕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注册地在珠海高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具有珠海高新区户籍的个人和至申报时,在高新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连续在珠海高新区缴纳珠海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在我区注册并在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项目
1.2025年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2.2025年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有效奖励;
3.2025年专利与标准融合奖励;
4.2025年企业专利转化运营补贴;
5.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成转化运营补贴;
6.2025年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补贴;
7.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
8.2025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补贴;
9.2025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补助;
10.2025年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奖励;
11.2025年参与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会展等活动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申报资料
根据《珠海高新区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详见惠企利民平台申报项目要求。
请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申报人为个人的,请使用申报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接受相关奖补资金。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即日起-8月31日18: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请登录“惠企利民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即日起-9月30日)
申报主体网上提交后,办事窗口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窗口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退回短信通知修改。
(三)实质审核(即日起-9月30日)
资格通过后,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资料会推送到后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实质审核。
(四)结果公示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发放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发放相关奖励资金。
六、申报要求
请认真阅读《珠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珠高知字〔2024〕2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不符合条件或超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咨询电话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0756-3626809
(二)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技术联系电话:0756-2602051,0756-2602052;QQ群308455743。
八、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规定的全部法律责任。获得资助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资助资金,并接受财政、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2.申报人近两年内因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
3.申报人被列为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6.符合本工作计划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知识产权资助由珠海高新区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承担。申报截止之前,申报人变更住所且变更后住所不在珠海高新区内的,不享受本工作计划扶持资助。
(三)请有申报意向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准备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的通知(珠高知字〔2024〕2号)
2.珠海高新区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申报指南
3.申报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1 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的通知(珠高知字〔2024〕2号).pdf
附件2 珠海高新区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