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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5-03-21 17:30:35 浏览次数:916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1号)(附件7)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合作区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6)。

二、材料要求

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至(六)项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附件1)提供有关材料。

三、评价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本次评价工作采取纸质申请与网上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请请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申请资料。

(二)企业申请流程

1.网上填报:系统于3月31日零时开放,评价申请单位须在5月31日24时前完成提交至合作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待合作区初审通过后,评价申请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评价申请材料,打印一式一份并盖章,于6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所属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评价;如选择不参与评价,需在系统上报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最新评价结果并填报相关数据。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咨询服务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1号)和本通知相关要求,为方便企业咨询和答疑,赛宝认证开设业务咨询电话,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qb.cn/)开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栏,开展业务咨询交流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0756-329235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xlsx

附件3-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及数据表(建筑业).xlsx

附件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docx

附件5.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

附件6.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名单.xlsx

附件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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