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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投放“广东优品购”汽车优品消费券的公告

公告公示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截止日期 2026年09月21日

为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提升市民购车消费体验,结合促消费资金统筹安排,市商务局决定于本月开展“广东优品购”汽车优品消费券集中投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6年9月19日(周六)至9月21日(周一),每日上午9:00起准时开始投放。

二、投放方式与参与渠道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平台与线下展销联动的方式多渠道投放。市民及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广东优品购”活动专区或相关汽车展销活动现场指定渠道参与领券,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核销使用。

三、投放规则

活动期间每日上午9:00准时投放消费券。当天领取的消费券须在规定时限内核销使用;当日未使用的消费券额度将自动失效并回流资金池,于次日9:00重新滚动投放。

本次活动资金总额有限,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若补贴资金提前核销完毕,活动将即时结束。

四、注意事项

1.申领及核销消费券须符合实名认证要求,单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得转让、转售或用于非指定用途,不可与国补汽车活动叠加使用。

2.消费者在完成购车交易后,请及时按照活动指引提交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按规定完成资料审核与资金补贴拨付流程。

3.本次投放专项用于“广东优品购”汽车优品促消费活动。国补以旧换新等其他政策仍按原渠道及规则正常开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按规定申领。

4.本次活动有关规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