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要求,现开展珠海市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充分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需在2026年4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汇总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区根据企业条件(详见附件1: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并于4月13日前将初审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王依桐,电话:2138270)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