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4 10:00:36 浏览次数:73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企业及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金融通〔2024〕45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扶持办法》有关申报要求的企业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2日。
三、申报条件
(一)合作区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子公司(含专业子公司和项目公司,下同)、融资租赁公司、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扶持办法》规定的扶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合作区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
2.近三年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子公司须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须被纳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监管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二)澳门金融机构申请《扶持办法》规定的扶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经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设立;
2.近三年不存在澳门金融体系法律制度所规定的特别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详见《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五、申报要求
(一)2024年度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请企业或个人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二)项目提交后,由受理机构对申报企业或个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如系统或短信提示结果为“退回补充”,申报企业或个人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三)鼓励申报企业或个人使用在横琴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接收扶持资金。
六、联系方式
(一)扶持申报咨询电话:黎先生,0756-8937892;史女士,0756-8937217。
(二)申请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0756-8841172或加入QQ群:650900479咨询。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