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配租公告(2025年第一批)
时间:2025-02-06 14:35:27 浏览次数:1276 来源:香企通公众号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根据《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区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细则》,对新引进到香洲区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人才住房,并给予首年免租金,次年租金为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30%,第三年租金为50%的支持。现就申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适用对象范围
符合香洲区主导产业发展定位,工商注册及税务征管关系在香洲区的企业,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青年人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4.港澳永久性居民,获批香港入境计划或澳门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的港澳居民,台湾地区居民;
5.在珠海首次申领A类、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年龄要求
1.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港澳台人才和外籍人才: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技师:30周岁以下。
(三)新引进时间要求
自2023年6月1日后首次引进到香洲区就业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到我区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及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节点,以时间较早的一项为准。
(四)入职要求
申请人须由我区企业全职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须依法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在我市享受过货币、实物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近5年内在我市均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且均未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保障标准
(一)对人才分类给予支持:
A类: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原则上配租成套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
B类: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配租单身公寓或合租的形式,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
C类:全日制本科、技师,原则上一人一间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
对于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按不低于B类标准保障。
(二)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对于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B类或C类人才条件的,支持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双方人才类别保障标准面积之和,其中以家庭形式申请的优先保障成套住房。
(三)结合房源实际情况,配租面积可上浮20%,无需补齐差价,超出上浮20%的部分,须按市场价补齐租金。
三、申请时间及渠道
2025年2月5日9:00至2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住无忧”)(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线上申请。
四、房源情况
本次香洲区分配的人才住房共360套。主要包括:
1.优特广场(10套),面向A类人才配租;
2.华寓(193套),面向A、B、C类人才配租;
3.万科城(107套),面向A、B、C类人才配租;
4.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50套),面向A、B、C类人才配租。
具体房源信息、租金等详见附件1。
五、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收集住房需求后统一申请,通过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请,选取意向房源,提交企业及个人《“一免两减”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其中,以家庭形式申请的,由其中一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获取配租资格后以附件形式提供配偶相关佐证材料即可。
2.资格初审。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在管理平台进行资格公告。
3.配租。以组织采取抽签的方式分配房源,获得配租名额的申请单位统筹安排入选人员选定入住房源,并将信息通过管理平台反馈至运营管理单位。
4.中签公示。区住建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分批次公示申请单位、中签人员及房源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合格申请人名单。
5.资格终审。中签企业须在中签公示第一天通过管理平台上传中签人才的住房申请材料,由区住建部门联合区人社部门完成终审。
6.安排入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资格终审的,区住建部门会同运营管理单位通知人才签约入住。若本批次申请未能选定房源,则本次申请失效,后续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六、政策咨询
1.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56-2635663。
2.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6-2518960。
3.香洲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56-2516715。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第一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