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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监测及考核评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1 09:54:27 浏览次数:195 来源: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各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为全面掌握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情况,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对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珠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管理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监测及考核评估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运行监测

(一)填报对象

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

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报《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统计表》,按模板要求上传年度运行报告(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

二、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监测/考核评估

(一)填报对象

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2。

(二)填报内容

1.运行监测类。2022年(含)以后认定的机构按运行监测要求,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报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表,按模板要求上传年度运行报告(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

2.考核评估类。2021年(含)以前认定的机构本年度需开展考核评估,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报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表,按模板要求上传年度运行报告(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发表论文、制订标准、申请专利、获奖情况、承担项目、孵化企业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评估要点

对照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3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近3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近3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科技成果转化: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情况。

5.科技企业创办引进孵化:近3年创办、引进、孵化科技企业情况,企业的经济效益、行业及社会影响力等。

三、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监测/考核评估

(一)填报对象

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3。

(二)填报内容

1.运行监测类。2020年(含)以后认定的工程中心按运行监测要求,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报《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情况表》,按模板要求上传年度运行报告(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

2.考核评估类。2019年(含)以前认定的工程中心本年度需开展考核评估,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报《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按模板要求上传年度运行报告(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发表论文、制订标准、申请专利、获奖情况、承担项目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评估要点

对照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评估:

1.研发活动开展情况:近3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研发经费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情况。

2.研发条件建设: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近3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

3.人才队伍建设:全职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履职情况;近3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

4.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等;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

四、填报流程

平台负责人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选择相应专题,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平台负责人在线提交填报材料之后,单位管理员须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并线上提交至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科技创新平台填报数据后,线上直接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各平台填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将退回相关单位重新填报。

五、时间安排

(一)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5年4月15日-5月6日。平台负责人在线提交填报材料之后,须提醒单位管理员在5月6日17:00前在填报系统完成在线审核提交。

(二)各区(功能区)审查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4日。

请各填报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https://113.106.103.75/#/home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一)线上填报的数据及附件,将作为平台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故未按要求提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记录失信行为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平台运行材料的填写格式和标准:请按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三)考核评估类单位如无法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其他材料,待审计报告完成后,及时联系业务工作人员退回后补充。

(四)平台建设(依托)单位涉及多个平台的,需分别按以上要求填报。

七、联系方式

(一)请各平台联系人扫描腾讯文档二维码,填写平台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确认收到本填报通知。

 

(二)请各平台联系人按平台类型加入业务咨询微信群,群二维码:“市新型研发机构”“市工程中心”“市重点实验室”,以下二维码4月15日前有效。

 

(三)填报业务咨询:2550082(高工),2113992(陈工),2137372(罗工)。

(四)填报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2602051,2602052。

(五)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珠海市重点实验室运行监测名单.xls

附件2: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室运行监测考核评估名单.xls

附件3: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监测考核评估名单.xls

附件4: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步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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