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商务局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5月09日 | ||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 实施细则》(珠商〔2024〕2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企业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5月9日前递交正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至申报企业所在区(功能区)商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区(功能区)商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认真审核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填报《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明细表》,于2026年5月13日前盖章报送市商务局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明细表.doc
附件2:2026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曾磊,0756-2159822;赵永明,0756-726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