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4-02-20 11:10:14 浏览次数:812 来源: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文件精神,斗门区市场监管局现组织开展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地在斗门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具有斗门区户籍的个人,或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区工作且连续缴纳斗门社保1年以上的居民。
二、申报项目
(一)2024年授权发明专利奖励;
(二)2024年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三)2024年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四)2024年专利奖实施奖励;
(五)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
(六)2024年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七)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八)2024年商标发展奖励;
(九)2024年地理标志奖励;
(十)2024年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3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
四、申报条件
请认真阅读《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珠市监规〔2021〕2号)及《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或根据“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的项目申报指引,申报不符合条件或超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请认真阅读《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或根据“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惠企利民平台”)的项目申报指引,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
六、申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申报人(单位、个人)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在2024年2月20日至3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关闭。
(二)斗门区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补正的,退回补正,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
(三)申报人在惠企利民平台上收到受理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在惠企利民平台上一键打包下载全部附件,将项目申报书与其他附件材料打印后,按材料顺序要求排版,申报人为企业时每一页均需盖公章,不必盖骑缝章,简单装订后送至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书面审核材料须带惠企利民平台水印,且与通过初审的线上材料一致,否则按无效申请退回,送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初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申请人放弃申报。
(四)书面材料可采用现场提交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采用邮寄送达的应在书面材料寄出后将单位名称、快递单号告知联系人:
受理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受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路50号304室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756-2783126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注意事项
(一)请有申报意向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准备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受理及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申报书信息与佐证材料不一致,存在重大风险问题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申报人责任。
(三)申报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申报人责任。
1.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2.申报人近两年内因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
3.申报人被列为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6.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756-2783126)
斗门区2024年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般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