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09:40:57 浏览次数:108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有关单位:
为推动横琴合作区产业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澳深合执字〔2024〕20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办法》(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0号),现启动2025年度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生物医药、中医药和大健康等领域,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者机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分配最大的项目资助资金份额。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境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与项目参与单位签订真实、有效的合作协议,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财政资助资金预算。
(五)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请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请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不少于50%。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设立专账先行投入项目研发资金的,可追溯确认前期投入作为自筹经费,追溯期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起计算,向前追溯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并且以追溯期作为本项目的开始时间。
(六)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合作区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资金。
(七)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行限项申请。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承担单位在研项目达到两个的,不得再申请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新项目);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7.其他相关情形。
(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查看指南信息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二)项目立项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形式审查、材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考察等环节,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将另行通知提交。
(三)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须一并报送至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项目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
(一)支持强度:拟设置3个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以项目任务书约定金额为准。
(二)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申报书与立项任务书开始时间须保持一致。
(三)里程碑考核:项目采取里程碑指标考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约定里程碑考核达成时间。
(四)技术创新就绪度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创新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创新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创新就绪度应有2-3级以上提高(技术创新就绪度标准见附件5),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五)本指南中采取“竞争择优”“能力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经评审评议后,同一申报方向原则上最多只立项支持1项,在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六)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的受理时间和条件等要求向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备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若无法按时补充或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17:00,请按时进行信息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系统,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电话
(一)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段老师:020-83163314、18676880277;
石老师:020-83163285、13048997832。
(二)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756-884117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