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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工程系列自然资源、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资质认定
项目申报
人才评价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截止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为做好我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与动态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现面向广东省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征集评委专家入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委会基本情况

珠海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与林业(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专业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认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珠海市自然资源与规划技术中心。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自然资源(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及林业(林业、园林、森林利用、自然保护地)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1.土地专业包括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确权登记、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地开发与经营等技术岗位。

2.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导航与定位服务等技术岗位。

3.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设计等技术岗位。

4.林业专业包括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草生态修复、林木种苗繁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防灾减灾、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繁育、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林业信息技术、林业调查监测及规划设计等技术岗位。

5.园林专业包括园林绿化、景观营造、花卉园艺、园林建筑、自然景观修复等技术岗位。

6.森林利用专业包括林业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与检测认证、林业机械与装备、林业建筑与工程、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等技术岗位。

7.自然保护地专业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山地公园和郊野公园的资源管护与修复、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科考监测与评估、林业科普与自然教育等技术岗位。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五)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应取得本专业高级职称1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

(六)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临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委会专家库人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根据专家人选条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人数不限)。若入库专家信息发生变动(如工作单位、行政职务、联系方式等),请及时联系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完善与更新,确保专家库内信息准确有效。

(二)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纸质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珠海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专家推荐人选填写。

2.《评委会专家入库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及可编辑电子版),由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单位多人申请的,统一在一张表内填写。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纸质件及扫描件),经推荐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小姐、周先生

联系方式:(0756)3268650、3268586

邮箱:zrjlinana@zhuhai.gov.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02号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林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附件2:评委会专家入库汇总表.xls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