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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截止日期 2026年05月31日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入库

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资金支持重点内容和参考指引,尽快梳理所在辖区外资项目,认真摸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情况,保障“以项目定预算”,确定辖区支持的项目纳入项目预算库。

二、项目入库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按排序装订成册);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填报《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于2026年5月31日前盖章报送我局汇总。逾期不报视为无项目资金需求。

三、其他事项

(一)预算编制按照“以项目定预算”的原则进行,未有具体项目储备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

(二)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3。

 

 

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曾磊,电话:0756-2159822)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doc

附件3: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