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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2026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项目申报
区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适用区域 香洲区
截止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保税区管委会、南屏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修订版)》(珠工信〔2024〕74号)及产业扶持资金管理模式调整改革要求,现就组织2026年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贴息支持对象

(一)企业及项目要求

1.依法在香洲区内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项目实施地在珠海辖区或以珠海为主。

2.项目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项目属于工业投资、技改投资项目。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且项目贷款未获得财政贴息支持;获得本批次贴息支持的项目,获得贴息补助连续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贴息补助期间项目不得申请其他市级财政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贴息支持。

5.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项目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有关政策要求。

(二)贷款要求

工业投资项目、技改投资项目在合作银行办理的2021年1月1日以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从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算,不包括置换存量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贷款、置换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2倍。

贷款合同须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备购置计划发生变更,企业应按规定变更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并与合作银行签订补充贷款合同。

二、贴息区间、方式及标准

(一)贴息区间。申请本年度贴息补助的,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贴息方式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贴息补助,单一年度单个企业贷款贴息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同一项目贴息补助连续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列入贴息补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2026年香洲区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材料清单和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受理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合作银行(名单见附件2-7)。合作银行负责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核实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款凭证、发票、支付利息凭证等票据真伪,核实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实施和完成情况,核算符合贴息补助条件的利息金额。核实贷款合同及补充贷款合同已列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计划购置设备清单,并与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匹配。

2.申报单位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网上注册用户,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按系统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后提交区科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已注册系统用户的企业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企业应先参照《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附件3)注册后再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材料要求: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8日。企业需在2026年4月28日(含)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区工信部门推荐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4月30日18时。若在此过程中通知企业补正资料的,企业需在2026年4月30日18时前完成资料补正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建议申报单位不要过于靠近截止时间提交申报书及有关附件,以免造成无法提交的情况。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中打印生成的《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按清单顺序依次编排,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需带水印、加盖骑缝章,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5月6日18时前上交至珠海市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3号楼5层3509室。

3.区科工信局按规定受理并核实申报材料、合作银行审查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开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查重、项目贴息资金查重,确定入库项目并编制资金安排方案,将资金安排方案及入库项目汇总表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全市预算金额、各区(功能区)报送的资金安排方案、入库项目汇总表,编制全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实际奖补金额和奖补比例可能低于最高标准),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示后向各区(功能区)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二)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要依据政策条件要求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同步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热线

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516201、2516568。填报系统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户支持热线:0756-2602052,0756-2602051(工作日9: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扶持用途)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6年香洲区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入选项目库申请材料清单和要求.zip

附件3: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docx



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谢工、马工、代工;联系电话:2516201、251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