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集珠海市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11:26:57 浏览次数:1057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满足珠海市知识产权决策咨询、项目研究、项目评估与验收、评价奖励、人员培训等工作需要,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珠海市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的知识产权专家分为五大类:战略发展类、知识产权类、产业技术类、金融类、财务类。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不存在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能积极参与决策咨询、课题研究、项目评审、培训授课等工作;
5.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无违法和违反本办法等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战略发展类:了解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熟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实业发展有全面的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知识产权类: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之一,且执业5年以上;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3.产业技术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人员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技创新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5年以上。
4.金融类:在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或科技创投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保险等金融产品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一般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5.财务类:财务管理类专家。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类管理工作,取得中级以上经济专业、会计专业或审计专业相应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专业资质者,并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
三、专家主要职责及服务酬劳
入库专家经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邀请,可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征集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等工作;
(三)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地理标志培育、技术审查、信息利用服务、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
(四)参与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活动。
专家服务酬劳将严格按照广东省、珠海市有关专家服务费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四、申请入库程序
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方式。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需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相关业绩、经验佐证材料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至邮箱:zhsscjgjzscqc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为“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寄/送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119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审核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对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员。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实名提出异议,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异议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被异议专家候选人。
(四)入库
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并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并择期颁发专家聘书。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4月30日17:00前。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黄艳艳;联系电话:26222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