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发文字号 | 珠工信〔2024〕24 | ||
| 适用区域 |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横琴,高新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 | ||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对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珠工信〔2022〕6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