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协议到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17:23:56 浏览次数:36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管理工作,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195号)及《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管理协议》要求,现对协议到期的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详见附件1)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续签协议保留资质事项
(一)续签条件
协议到期后仍有意向继续开展“粤菜师傅”培养任务的单位,可申请续签协议,并需配合完成年度评估工作。
(二)申请材料
1.填写《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续签申请表》(附件2,首次续签有效期3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近一年培养工作总结及未来工作计划(简要说明)。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二、协议到期后退出资质事项
(一)退出程序
无意向继续开展工作的单位,需主动提交退出申请。我局将撤销其资质、收回牌匾并公告。
(二)办理流程
1.提交书面退出申请(需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
2.于2025年5月30日前归还市级“粤菜师傅”培养基地牌匾。
三、其他要求
(一)续签审核通过的单位,将重新签订管理协议,有效期自新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逾期未申请续签或退出的单位,我局将直接撤销其资质、收回牌匾并公告。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以基地名义开展活动,违者依法追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756-3951086
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6号公共实训楼珠澳示范基地402室)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