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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配租公告(2025年第三批)

时间:2025-09-01 11:18:27 浏览次数:99 来源: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有序开展珠海市斗门区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根据《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工作指引》《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为450套。主要包括∶

1.时代天韵花园(白蕉、43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或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2.时代水畔花园(白蕉、33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或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3.华发峰尚城市花园(白蕉、57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或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4.保利茱莉花园(白蕉、31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或合租)、C类人才(整套或合租)配租;

5.招商依云华府(白蕉、10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C类人才(整套或合租)配租;

6.时代倾城雅筑花园(白焦、7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7.建发悦玺花园(白藤、28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整套或合租)、C类人才(整套或合租)配租;

8.中铁建湖心公馆(白藤、15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9.佳兆业君汇上品(乾务、6套)∶面向A类人才(整套)、B类人才(合租)、C类人才(合租)配租;

10.富山工业园智造小镇S5公寓(富山、单间、220套)∶面向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配租。

(具体房源信息、租金等详见附件2,房源配租对象将根据线下选房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租金标准

面向新引进到我区创业就业的优秀青年人才,实施最长三年周期“一免两减”租金支持政策,即首年免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的30%,第三年租金为50%。

三、申请时间

2025年9月5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7:00

四、房源分配

采取抽签的方式分配房源,集中公示。住房分配实行按次配租,不实行轮候制,若本批次申请未能选定房源,则本次申请失效,后续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本批次房源优先保障A类人才、应届毕业生。

五、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适用对象范围

斗门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区外全职新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青年人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4.港澳永久性居民,以及获批香港入境计划或澳门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的港澳居民(该类以下简称“港澳人才”);

5.在珠海首次申领A类、B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年龄要求

1.对于正高职称人才,45岁以下;

2.对于全日制博士、副高职称人才、港澳人才和外籍人才:40周岁以下;

3.对于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35周岁以下;

4.对于全日制本科、技师∶30周岁以下。

年龄以首次引进斗门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三)新引进时间要求

2024年8月29日后首次来珠且申请时在斗门区创业就业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到我市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及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审查、判断时点,以时间较早的一项为准。人才需新引进一年内须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

(四)入职要求

申请人须全职在我区工作,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瞎用)合同;同时,须依法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针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用人单位承诺书,提前容缺中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在入住合同签订前补充提交。

(五)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在我市享受过货币、实物住房等住房保障措施。

2.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近五年内在本市均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且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3.若申请人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技师(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明确其所从事工作与职称、职业技能相匹配

六、保障标准

(一)对不同人才分类给予支持∶

A类:对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一人一套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

B类∶对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一人一套房或两人一套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5平方米;

C类∶对全日制本科、技师,原则上一人一间房,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5平方米。对于港澳人才、外籍人才,按不低于B类标准保障。

(二)对于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B类或C类人才条件的,支持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面积可在原有标准上适当增加,增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七、申请流程

本批次房源开放用人单位申请和人才本人申请两种申请渠道(人才本人申请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一)申请住房。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统一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每住无忧”)(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线上提交资料申请。以家庭形式申请的,由其中一人提起申请。(材料明细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核及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合格电请人名单,

(三)房源配租。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自主选房;申请人数超过可入住总人数时,抽签顺序在后的申请人员为递补人员,如有剩余房源,将根据原先抽签顺序依次递补。若本次申请未能选定房源,则本次申请失效,后续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四)配租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管理平台发布配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约入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运营管理单位与用人单位和入住人员人签订三方合同,合同期为三年。用人单位及入住人员人应在收到 签约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已选房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本次选房视为放弃配租资格。签订合同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运营管理单位通知人才办理入住。

八、入住管理

(一)每位人才仅能享受“一免两减”政策保障一次(在珠海市其他区享受“一免两减”政策、提前退租均视为已享受)。

(二)配租住房禁止转租第三方。入住期间有关住房租赁管理、物业管理与违约条款参照斗门区人才住房规定、运营管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住房租赁合同执行。

(三)入住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信息反馈给运营管理单位。经运营管理单位与区相关部门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可继续租住;不符合条件的,入住人员须退出住房,

(四)入住人员在入住“一免两减”住房期间如出现 以下情况,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内主动告知运营管理单位,提交事件证明材料并申请退租∶

1.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区且社保缴交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交均不在本区的;

2.因购买、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在本市拥有其他自有住房的;

3.租赁期内享受货币、实物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措施的;

4.其他需退租的情况。

(五)签订台同后,入住人员在1个月内不办理入住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入住后,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闲置人才房的,入住人员须退出住房。

九、政策咨询

人才住房政策咨询∶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6-2789454。

人才政策咨询∶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6-2782458。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运营管理单位咨询电话:17825967060。

特此公告。

 

附件:1.斗门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
“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pdf

2.斗门区2025年第三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
.doc

3.“一免两减”申请清单.docx

4.用人单位承诺书.docx

5.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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