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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指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监测分析,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体系(试用)》(附件1,以下简称 “通用评估体系”),建立两化融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等现有评价体系与通用评估体系的映射衔接机制,并部署上线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平台,支持企业直接采用通用评估体系开展自评。

二、评估对象

此次评估工作的主体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数字化转型基础良好的非规上小微企业开展转型成效评估。

三、评估网址

企业可登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szgx.miit.gov.cn/zzyszh/home),进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大力推动辖区内规上企业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

(二)请评估企业积极学习相关评估标准,对照通用评估问卷(附件2,供参考)和用户手册(见附件3),登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线上评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指标体系(试行).pdf

附件2: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问卷.pdf

附件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手册(企业端).pdf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罗扬,联系方式:0756-22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