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
| 适用区域 | 高新区 | ||
| 截止日期 | 2026年04月15日 | ||
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十条》(珠高科21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十条》的通知(珠高科212号)
二、申报对象
独立运营、以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为主导方向的产业园区。
三、支持标准
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运营经费奖励。
四、申报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物业产权清晰;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具备项目落地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运营管理要求
1. 具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2. 设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专职运营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含联合运营);
3. 已制定合理可行的园区发展规划及运营方案;
4. 园区实际运营年限须满一年。
(三)公共服务要求
园区已建成不少于3个公共服务平台,涵盖以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税务审查服务、成果转化服务、金融服务(贷款融资)、人才招聘服务等。
(四)生产配套要求
园区具备不少于2项生产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燃气供给管网等。
(五)产业集聚度要求
①对运营年限在1-3年的园区:当年主营业务属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类别的企业总数量(或实际租赁总面积)占当年企业总数量(或实际租赁总面积)的比重不少于50%。
②对运营年限在4年及以上的园区:已落户主营业务属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类别的企业总数量(或实际租赁总面积)占入驻企业总数量(或实际租赁总面积)的比重不少于80%。
注:占比计算方式为:园区内主营业务属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类别的企业数量(或实际租赁总面积)÷ 园区入驻企业总数(或园区实际租赁总面积)。
五、申报材料
1.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承诺函(详见附件2);
3.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4.园区运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园区产权证明及竣工验收文件;
7.园区规划方案及运营委托合同、管理制度文件;
8.运营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
9.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材料(合作协议、服务案例、平台照片等);
10.生产配套设施清单、竣工验收文件及现场照片;
11.入驻企业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介绍、产业类别、租赁面积情况等);
12.入驻企业租赁合同;
13.2025年度园区运营情况总结报告(含经济指标、企业培育、活动开展等);
六、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1日10:00至4月15日18:00期间,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报申报资料;我局将于4月30日前完成初审,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必要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初审的单位需于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封面内容为:“2026年度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评选”+“园区名称”,具体附件内容按申报材料的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且须与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初审部门: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地址:南方软件园D2-205
联系人:钟伟光,刘倩仪,电话:0756-3391970、3391953。
(二)受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地址:金唐东路创新发展大厦12楼1207
联系人:刘春,王瑜浩,电话:0756-3626979、3629808。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不违反国家、省、市、区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三)申报单位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高新区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 高新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园区评选申报表
2. 申报单位承诺函
3. 信用承诺书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