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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10:00:52 浏览次数:501 来源: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珠高〔2023〕27)有关要求,我局现受理2023年珠海高新区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报。

一、奖励对象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导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二)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赛、港澳台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三)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市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区外获奖企业或团队自获奖后落户我区的,需完成商事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等程序,区科技主管部门及项目引进部门核实落户情况后,按上述标准予以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说明书。说明获奖情况、申请奖励标准、资金拨付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等(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文件);

(二)获奖证明材料。包括获奖公示名单、获奖证书等。

(三)营业执照。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1.注册登录。本次企业登陆填报的系统为“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首次登陆需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陆平台,登陆后需继续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

2.申请提交。在“2023年珠海高新区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报”中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在线提交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二)部门审查

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在规定内提交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

在完成在线填报后,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盖章后按照申报书、附件资料、营业执照(在申报平台下载水印版)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08。

(四)结果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发放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单位发放相关奖励资金。

五、时间要求

(一)线上申报

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18:00

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资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上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

1.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4至4月26日18:00;

2.线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4月30日18:00,可邮寄。

(三)结果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政策的企业和资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情况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签;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提交虚假材料。

(二)项目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惩罚。

七、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科技服务科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3629834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8

填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联系电话:2602051,2602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2.关于拨付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的申请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陈琛,联系电话:0756-3629834)

 

附件:

关于拨付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的申请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珠高〔2023〕27号),我单位XX(公司全名)获得2023年度XX,附件为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获奖公示名单),现向贵局申请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XX万元资金奖励。

我单位承诺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并承担有关责任,不得弄虚作假。请贵局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如下账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基本户):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联系人:

办公电话和手机:

 

附件:1.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获奖公示名单)

2.营业执照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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