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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通知(珠金府〔2022〕106号)

项目申报
人才引进
区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适用区域 金湾区,金湾区(高栏港)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产业第一”工作部署,优化产业人才引进核准申报流程,提升人才引进工作效率,促进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宽产业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的通知》(珠金府〔2022〕67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产业人才引进核准工作调整如下:

  一、取消企业核准申报流程。

  二、《通知》第三项申请程序修改为:由产业人才直接向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核准后,由公安机关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按原《通知》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