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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资质认定
市级
发文单位 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横琴,横琴,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
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以及《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23〕45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 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3〕133号)要求,现开展 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3 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申报,并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式两份)连同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外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3号)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赵永明,电话:0756-2538621,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05室)

 

 

附件1: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附件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