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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资质认定
人才评价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截止日期 2026年07月06日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39号)、《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开展2026年度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被认定且在资助金发放期内的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1家,广东来来食品有限公司(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三、评估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事项,对标年度评估内容(附件2至4)开展自评,并于7月6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7月13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二)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三)听取汇报。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主持人(负责人)关于年度工作的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查看现场。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实地考察“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的场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反馈意见。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将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根据政策待遇兑现情况,按规定取消、终止或责令评估对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五、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0756-3922936

0756-3951388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

6号公共实训楼4402

珠海市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金湾区经办机构)

0756-7221079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3306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单位名单.xls

附件2:2026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3:2026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年度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4:2026年珠海市市级“粤菜师傅”技师工作站建设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表.xls